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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北京鹏程商旅酒店预订网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加入甲方经营的酒店订房网,为确保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房价及相应信息提供:
1.
乙方应提供给甲方全年协议房价和饭店基本信息,并保证该价格为同期最低优惠价。甲方向客人报价超出的差价作为佣金由乙方返还甲方。
2.
在乙方有促销价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将原协议价做相应的调整。经甲乙双方同时确认生效。
3.
甲方将免费在其订房网上为乙方做广告宣传并将乙方的酒店信息登录于甲方信息库中。
二、客房的预订与取消:
1.
甲方在宾客到达前向乙方预订客房,并传真通知乙方,并以乙方回复确认传真件为准。
2.
乙方应保证认真履行确认的服务内容,若乙方不能履行其确认的服务内容,乙方有责任对客人进行合理的安排,并保证客人支付的价格不高于预订价格。
3.
在甲方客人未事先预订,而以鹏程商旅网会员身份入住饭店时,乙方应协助告知客人通知甲方补办预订手续,并给予客人甲方应有的优惠价格。
4.
客人在入住饭店前可以对预订内容进行变更、取消,变更后甲方将即刻以传真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尽可能满足客人的变更要求,并及时将确认结果回传甲方。
5.
甲方客人需延住时,乙方应协助客人通知甲方,并保证客人仍享有原房价,客人延住期间所产生的佣金将计入甲方帐户。
6.
甲方当日订房,在无法联系到乙方销售人员时,甲方可将传真发至乙方前台由前台按甲方传真内容先给予确认。
三、客房的保留:
乙方将甲方客人的预订保留至18:00,如客人未到,乙方应酌情将房间出售。
四、团队预订:
甲方有团体预订时,乙方应给予相应的团体房价。
五、其它折扣:
甲方会员持甲方会员卡可在饭店内餐饮,娱乐等消费享有一定折扣。
六、佣金的返还:
1. 乙方应按协议价与甲方结算。
2.
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上月订房业绩,乙方在当月15日前进行确认并回传甲方,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将佣金返还甲方,并将佣金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如有误差以乙方给客人开具的结帐单为准。
七、投诉:
1.
甲方会员在饭店住宿时所遇到的不便或纠纷,乙方应本着负责的态度解决。
2.
甲乙双方在解决纠纷时应以客人的利益为优先考虑。
八、甲乙双方对于协定的协议价予以保密。
九、协议有效期限和延续: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满后,经友好协商后可续签协议。
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并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有效。
同
意
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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